週五. 11 月 6th, 2026

推进乡村产业振兴,离不开金融的催化功能和支撑作用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“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”作出系统部署,要求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”。然而必须深刻认识到,资本具有逐利本性,引导更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,关键是要让这些资本“有利可图”。从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角度看,引导金融更好助力乡村产业振兴,需要突破“就金融论金融”的思维定式,从符合产业发展和市场变化的角度,去谋划推动金融服务乡村产业的模式与机制创新。

从“碎片化”金融转向产业链供应链金融

当前小农户仍占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绝大多数,他们生产经营分散,普遍缺乏技术、资金和市场化运营能力,组织化、规模化、标准化和社会化程度低,防范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。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,要大力发展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、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的综合性产业体系。

摆脱传统观念和思维的束缚,大力推进跨界整合、三产融合、链条延伸、利益联结,才有可能把更多小农户嵌入大市场,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。传统的农村金融主要服务于小农经济模式,不仅规模小,而且效益不高、收益有限。如今,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发力点,要从“碎片化”生产经营的小农户,转向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全产业链的打造。要充分发挥金融的催化功能和联结作用,通过推动商流、物流、信息流和资金流数据实现闭环与平台化归集,大力推广产业链金融、供应链金融。这既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产业链条上的小微企业、种养殖户融资难、融资贵的难题,也有助于延长产业链、提升价值链。

从“关注土地”转向“关注市场”

农产品滞销、“丰产”不“丰收”,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“老大难”问题。一方面,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性、滞后性和一定程度的盲目性,一旦供过于求就会导致滞销。另一方面,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经营主体,大多情况下都是重生产而轻营销、轻流通、轻渠道,最终不仅导致“果贱伤农”“菜贱伤农”,金融机构还会产生不良贷款。

产品质量好固然重要,但卖得出、卖得远、卖得好才是王道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善于分析新的市场环境、新的技术条件,用好新的营销手段,打开视野来用好当地资源,注重开发农业产业新功能、农村生态新价值。因此,乡村产业发展必须以市场为导向、以需求为引领,生产经营、发展模式要从“关注土地”转向“关注市场”,从只重视前端转向前端和后端同步谋划、同等发力。从金融工作的角度,要更大力度支持流通环节和销售端,强化对精深加工、仓储物流、销售和交易平台的精准金融服务。这既有助于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、打通产品供应链,也能有效倒逼上游产业变革和提质增效,从而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。

从支持单个产品转向重点支持品牌

欲致其高,必丰其基;欲茂其末,必深其根。品牌是产品质量的象征,也是企业长青的根基与核心竞争力的标志。做产品不做品牌,很难卖出好价格,也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。反之,实践中“打造一个品牌、带活一个产业、富裕一方百姓”的现象屡见不鲜。比如,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一直注重陈皮品牌打造,不仅用“一粒柑、一块皮”造就了新会“陈皮之乡”的美誉,而且通过提升品牌效应,使新会陈皮2022年全产业链总产值高达190亿元,位居“中国区域农业产业品牌影响力指数TOP100”首位。 

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,一定是产业集聚发展的过程。产业集聚效应下的品牌建设,实际上是改造传统农业、提升经营水平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各地推动产业振兴,要把“土特产”这3个字琢磨透。这就意味着,必须把品牌打造作为培育和发展乡村产业的战略支点、有效抓手。金融机构应围绕“土特产”做文章、下功夫,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,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品牌强农,逐步推动形成以品牌为核心的资源要素配置和产业发展模式,进而辐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。 

从单一信贷服务转向综合金融服务

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扎实推进,“三农”领域创业创新日渐活跃,新产业、新业态不断涌现。乡村产业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也随之呈现出需求大额化、期限长期化、产品多元化等特征。然而,目前乡村振兴领域金融供给总量不足,且市场结构、服务主体、金融产品单一,过度依赖抵押担保,融资成本偏高,难以有效支撑乡村产业优化升级。

围绕满足乡村振兴领域的旺盛金融需求,推动金融供给从单一信贷服务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变,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然要求。一方面,积极运用大数据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现代技术,推动数据互通共享,推出更多弱化抵押担保、符合乡村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,真正让乡村闲置的资产、“沉睡”的资源活起来。另一方面,完善合作机制与协作模式,引导和支持更多保险、担保、证券、基金、期货、债券等金融资源进入乡村振兴领域,构建协同共进、合作共赢的乡村金融生态圈,在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,不断开辟金融业发展的新蓝海。

(作者系桂林银行发展战略部总经理、副研究员)